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4)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的支柱2,揭櫫加強針對不實資訊協同應變之重要性及應採取的行動。此部分首先開宗明義指出在不實資訊甫釋出的前幾個小時,對於事件偵測、分析和應對處理的重要性;是故,將透過專門的基礎建設(dedicated technological infrastructure),設立即時發佈不實資訊警示的「快速警報系統」(Rapid Alert System),俾利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分享、促成對於情況的共同認知、事件的協同歸因(attribution)與應變,以及確保有足夠的應變時間與資源。接續進一步指出這個建制下的4項配套措施:

  • 各成員國應依自身制度,設立聯絡窗口(最好是隸屬於戰略溝通部門),以與其他國家有關當局、歐盟執委會和歐盟對外事務部分享警示訊息及確保協調無礙。在選舉期間,各國聯絡窗口也應與自國選務網絡密切合作,並與歐洲的選務網絡分享快速警報系統的工作成果(特別是為了選舉相關資訊的交換及可能之制裁方式的支援)。社群平臺也應與這些聯絡窗口合作,以及時提供相關資訊;
  • 快速警報系統應與既有的歐盟對外事務部「緊急應變協調中心」和「戰情室」等全年無休安全建制密切合作,並與包含歐盟理事會的相關工作組在內的單位分享資訊。執委會與最高代表會確保這些機制與G7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之間,有常態的訊息交換和最佳實作;
  • 根據事實且有效的溝通,對於歐洲即將舉行之大選的開放與民主的辯論過程甚為重要,也是快速反應的關鍵,歐盟機構及成員國應增進自身做出反應及有效溝通的能力;
  • 有鑑於情報共享,以及關於歐盟價值和政策的積極主動且客觀的溝通的重要性,執委會與最高代表呼籲成員國加強和歐盟機構之間的合作,尤其是在資訊分享、共同學習、意識提升、主動積極的訊息傳遞與研究方面。

在支柱2之下,提出了3項行動方案:

  • 在2019年3月前,執委會與最高代表將與成員國合作,建立旨在處理不實資訊活動,且與既有網絡、歐洲議會、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及G7的「快速反應機制」(Rapid Response Mechanism)密切合作的快速警報系統;
  • 執委會將與歐洲議會合作,以加強歐盟價值與政策的溝通。同時,成員國也應大幅加強同樣的溝通工作;
  • 執委會和最高代表將與成員國合作,加強在歐盟鄰近國家的戰略溝通。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1)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2)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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