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C成員國宣示數位合作的意向,但也承認落實的困難

根據6月26日ZDNet報導,亞太電信組織(Asia-Pacific Telecommunity)於當週在新加坡召開了每5年1次的會議。會議期間,各成員國共同訂出未來5年要合作達成的關鍵目標。它們包含數位轉型、數位創新與創造力、數位社群、數位信任,以及數位能力建構與夥伴關係,也就若干相關議題發表評論。

為推動數位轉型,APT成員國同意發展採納能增加透明度、消費者保護與市場競爭等之政策和法規。另外,成員國也承諾「在必要時」,推動發展亞太區域內資料自由安全流動的資料隱私政策和法規。

針對數位信任,成員國同意要鼓勵部署保護資料隱私,且在面臨網路威脅時可信、安全、具靈活性的系統。

APT秘書長Areewan Haorangsi表示,雖然會議發布共識聲明,但是並非每個成員國都處於相同的資通科技發展階段,或都具備資料保護法令。Haorangsi也說,星國的《個資保護法案》(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是其他國家在APT合作架構下推動相關措施時,可以參考的良好典範。

新加坡的「通訊與資訊」(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部長S. Iswaran則表示,APT的成員國肯定數位科技可以帶來新的重要機會,各國也樂意著手治理,且明白以政策和法規支持相關工作的需要。然而,Iswaran也指出,在各國處於不同的規範發展階段的同時,全球已有不同的促進資料之安全流通與建立數位信任的機制。因此重點是要找出所有成員國都可以採納並藉以自信地從事互動的共同標準。為此,成員國會繼續分享與交流最佳實作。

另外,Iswaran在「智慧國家高峰會」(Smart Nation Summit)上也提到牽涉跨境數位交易的貿易協議。新加坡已導入「數位經濟協議」(Digital Economy Agreement)的概念,旨在爭取建立數位經濟體之間的合作,並且建立明確的規則以便利不同的數位架構之間的可交互運作性(interoperability)。

報導原文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