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介者協議規範?網路中介者是誰?又在規範甚麼?

網路中介者共同協議規範,英文譯為Mutually Agreed Norms for Internet Intermediaries,簡稱 MANII。MANII是2019年中,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所提出的倡議,主要目的是希望可由網路中介者透過自律規範的治理模式,來因應在網際網路上出現的問題與爭議,希望能夠讓網路更有序。

但是,到底誰屬於網路中介者?若我們參考歐盟定義,網路中介者是指能夠促使自然人與法人在網際網路上產生互動的服務提供商,範圍相當廣泛且多樣,包括但也不限於上網服務提供商(如我們熟悉的ISP)、主機網路託管服務供應商、使用者自製內容的服務(例如部落格、影音上傳或照片分享網站)、搜尋引擎,以及電子商務業者等。

這裡提到在網路上出現要治理的問題與爭議其實很廣泛,包括像是網路著作權管理、維護國家安全、避免仇恨言論、保護兒少權益、提供政府犯罪人士偵查所需資訊、打擊不實資訊散佈等。現階段TWNIC已推出「網路著作權侵權爭議處理自律規範」,作為首個網路中介者共同協議規範的嘗試。

「網路著作權侵權爭議處理自律規範」屬自律機制,主要希望透過第三方專家小組介入的方式,促進權利人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ISP)之溝通,以解決兩者間就網路上疑似侵權著作權內容之爭議。

用實際案例來說,這裡提到的「著作權侵權爭議事件」就是網友們因為利用某個ISP所提供的上網服務,得以瀏覽盜版網站上的侵害權利人著作權的影片內容;而在此機制下,權利人與ISP之間,會針對是否要處理此爭議、以及要如何處理此爭議,由專家依據所收到的申訴內容與證據,來提出建議解決作法,作為取代法院正式訴訟機制的替代方案。

若你是內容創作的權利者,或是數位創作內容的代理商,當遇到網路侵害著作權情況時,均可向由TWNIC所成立的獨立申訴機構提出申訴。整個申訴流程約3個月(流程如下),有關規範文件、申訴流程細節等,都可至官方網站找到相關資訊:https://manii.tw/

參考資料

  1. 網路中介者共同協議規範
  2. 文化產業283億營收蒸發,TWNIC董事長黃勝雄談楓林網:網路空間治理,你我都不可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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