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5)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的支柱3,揭櫫社群媒體平臺過去在因應不實資訊中未能起到適當作用。因為這些平臺在不實資訊散播中的關鍵角色,歐盟執委會已於2018年9月26日公佈《不實訊息因應準則》。該準則於同年獲Facebook、Google、Youtube和Twitters等重要線上平臺服務及廣告業者簽署;簽署業者承諾將採取具體措施,以為2019年的歐洲議會選舉做準備。

除了簽署業者在歐盟全境內採取包含廣告投放的審查及政治廣告的透明度、關閉假帳號、辨識並標出殭屍,及與各國影音監管機關、獨立的事實查核單位與研究者合作之行動對於2019年歐洲議會選舉的不實資訊防制至關重要外,也接續進一步指出執委會將採取的2大措施。其中一項是與「歐洲影音服務監管組」(European Regulators Group for Audio-visual Media Services,ERGA)合作監看個別平臺履行準則的狀況,並且根據平臺業者提供的資訊,於2019年1月起彙整、提供並公佈關於履行狀況的資訊。另一項則是根據業者於12個月後(2019年12月上旬)提出的完整報告,在獨立專家學者及ERGA的協助下,評估準則的整體執行成效,並視情況尋求歐洲影音監看機構的協助。

在支柱3之下,提出了1項行動方案:由執委會確保對準則履行狀況的密切及持續監看,和促成快速且有效的遵循;若12個月後的履行狀況未盡理想,執委會或將提出包含具約束性措施在內的進一步行動提案。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1)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2)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3)

歐盟《對抗不實訊息行動方案》系列報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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