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tw/.台灣」網域名稱新制上路總整理

因應網際網路時代的快速轉變,TWNIC在2020年針對現行「.tw/.台灣」網域名稱,有了一些不一樣的政策突破,包含com.tw/org.tw申請條件的放寬、中文域名註冊分流及全新開放英文.台灣網域名稱等等,讓「.tw/.台灣」網域名稱更能邁向國際接軌。

這裡整理了2020年「.tw/.台灣」網域名稱各項新制的說明,讓各位快速了解「.tw/.台灣」網域名稱的政策調整:

  1. 「com.tw 」申請條件調整:
    • 民國108年5月24日第 109 次網域名稱委員會會議通過「com.tw」申請條件修正為: 「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有限合夥、其他團體組織、或執行業務專業人士,完成稅籍登記者;外國公司、有限合夥或其他團體組織,依其本國法設立登記者,亦同。」
    • 本項調整,納入更多依法設立登記,具商業行為者適用com.tw類型之申請條件。
  2. 「org.tw」外國人註冊之申請條件,恢復免文件審查機制
    • 民國108年5月24日第 109 次網域名稱委員會會議通過「org.tw」申請條件修正為「我國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外國非營利組織依其本國法設立登記者。
    • 本項調整,恢復外國非營利組織註冊org.tw之申請條件,解除外國非營利組織針對org.tw類型之網域名稱,於新申請、續用及變更網域名稱註冊所有權人時,須事前進行文件審核之限制。
  3. 「中文.台灣」及「中文.tw」分流註冊,取消現行自動核配機制
    • 2020年1月7日14:00 起,「.台灣」或「.tw」將視為二筆獨立域名,域名相關新申請、續用及異動作業,須分別處理。
    • 新申請或續用「.台灣」或「.tw」中文網域名稱不再自動核配,但仍可取得同名簡體中文之「.台灣」或「.tw」域名之自動解析服務。
    • 在「中文.tw/中文.台灣」未分流前所申請的中文網域名稱,已自動核配取得之網域名稱,仍得使用至網域名稱到期日後再行分流。
  4.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新增「.台灣」註冊申請服務
    • 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不僅能以第一層「.tw」還能以「.台灣」註冊囉!TWNIC在正式開放前提供符合優先登記條件之註冊人可優先註冊,以twnic.tw為例,可優先於期間內取得twnic.台灣。
    • 「優先註冊申請」:提供三大類符合優先登記條件之註冊人可於優先註冊登記期間內: 2020年1月7日14:00 至2月10日23:59 止,優先註冊申請同名之「.台灣」英文網域名稱
      • 「政府類」優先登記列表之域名可直接優先申請。
      • 「教育類」優先登記列表之域名可直接優先申請。
      • 現有「.tw」泛用型英文網域名稱之註冊人可優先申請「.台灣」英文網域名稱。如其網域名稱同時亦列為「政府類」 或「教育類」優先註冊列表中,其判給原則以「政府類」或「教育類」為優先註冊。
    • 「全面開放註冊」:2020年2月13日14:00 (台北時間)起,以『先申請、先發給』之原則,全面開放受理「.台灣」英文網域名稱註冊申請服務。
    • 詳情請參考: https://中文.台灣/grandfathering/
  5. 取消「商業.tw」、「網路.tw」及「組織.tw」等三類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
    • 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註冊開放於2000年5月1日,為中文域名相關技術標準未完成前之體驗計畫。2003年11月17日正式開放符合技術標準之泛用型中文網域名稱後,並未正式終止該項體驗計畫。
    • 民國108年11月29日第 110次網域名稱委員會會議通過取消本類型註冊申請服務。原已申請之屬性型中文網域名稱仍可持有至到期日止。
  6. 各類型英文網域名稱不再接受更名作業服務
    • 國際上未提供更改網域名稱之服務,且實務上註冊人甚少有此需求,為免造成註冊人對此服務之使用上誤解及困擾。
    • 於民國108年11月29日第 110次網域名稱委員會會議通過取消英文域名更名服務。

相關辦法更新版請詳:

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規章

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規章須公告事項

Scroll to Top